一、原“商标网上申请系统”所有用户可凭已申请的USB-KEY或数字证书登录商标网上服务系统,在选择接受《商标网上服务系统用户使用协议》后,使用商标网上服务系统,实现网上提交申请、网上接收文件。
二、对于通过商标网上服务系统提交的商标申请所产生的部分种类商标文件(见附件),我局将采取电子文件方式送达,并同步发送短信和邮件提示,用户可自行下载打印,不再以纸质文件方式送达。随着商标网上服务系统功能不断完善,我局将逐步增加商标电子发文种类。
三、以纸质文件方式提交商标申请的,商标文件仍以纸质文件方式送达。
特此公告。
附件:适用电子送达的商标文件种类
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
2018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