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新闻动态 >> 中国法院正努力摆脱保护知识产权不力的形象。

新闻动态

中国法院正努力摆脱保护知识产权不力的形象。

日期:2016-12-09 字号:

       2016年12月8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一审宣判一起USBKey发明专利侵权案,全额支持了原告方高达4900万元的侵权赔偿请求以及100万元的律师费赔偿请求。据了解,这是该院2014年建院以来作出的最高金额判决,也是首次在判决中明确律师费赔偿依据。
  本案原告北京握奇数据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握奇公司)与被告恒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宝公司)都生产应用于金融领域的智能密码钥匙产品(即USBKey)。握奇公司对ZL200510105502.1“一种物理认证方法及一种电子装置”发明专利享有专利权。
  握奇公司认为,恒宝公司制造并向全国几十家银行销售的多款USBKey产品及使用该产品进行网上银行转账交易时的物理认证方法均落入其专利权保护范围,恒宝公司侵犯了握奇公司专利权。据此,握奇公司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判令被告恒宝公司停止侵权,赔偿经济损失4900万元及诉讼合理支出100万元。
  恒宝公司辩称,其制造销售的USBKey及网上银行转账交易时使用的物理认证方法未落入原告专利权保护范围,不构成侵权,握奇公司提出的赔偿请求也没有依据。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经审理后认定恒宝公司侵权。法院认为,恒宝公司制造、销售的涉案USBKey产品以及使用该侵权产品进行网上银行转账交易时使用的物理认证方法均落入了握奇公司的专利权的保护范围,构成对原告专利权的侵犯,判决恒宝公司立即停止实施侵权行为。与此同时,原告握奇公司请求以侵权产品的实际销售数量乘以每件专利产品的合理利润所得之积计算原告因侵权受到的实际损失,数额为 4900万元,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对这一赔偿请求予以全额支持。
  财新记者了解到,在专利侵权方面,此前有不少判决在确定侵权赔偿数额时适用法定赔偿标准,司法对专利权的保护力度不够。
  专利侵权赔偿规则规定在《专利法》第65条中。该条写道: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专利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若上述事项均难以确定,法院可以根据专利权的类型、侵权行为的性质和情节等因素,确定给予一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赔偿。
  “一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即为专利侵权的法定赔偿标准。司法实践中,多数原告主张以实际损失或侵权人违法所得作为计算标准,而被侵权人实际损失及专利侵权人获利情况举证较为困难,法官适用证据规则时又相对保守,往往以证据不充分为由否定这些计算标准,转而适用法定赔偿标准。
  而在该案审理过程中,法官通过向中国银行等单位调查取证的方式,查明了被告向全国12家银行销售侵权产品的实际数量,并在对握奇公司提出的每件专利产品合理利润予以认定的前提下,按照最高法院相关司法解释,以侵权产品的实际销售数量乘以每件专利产品的合理利润所得之积计算得出原告的实际损失为4814.2万元。
  此外,法院还确认被告向上述12家银行以外的3家银行销售了侵权产品,但无法通过调查取证等手段查清实际销售数量,被告也拒绝提供。原告握奇公司根据行业惯例,推断被告向这3家银行销售被诉侵权产品的盈利应在200万元以上,请求被告赔偿其中的85.8万元。法院认定被告持有但拒绝提供的该部分证据系不利于被告,据此适用最高法院司法解释中关于举证妨碍的规定,推定原告提出上述主张成立,支持了其85.8万元的赔偿请求。
  与此同时,法院从案件代理的必要性、案件难易程度、律师的实际付出等因素进行考量后,对原告提出的100万元律师费赔偿请求予以全额支持。该案审判长何暄透露,在审查律师费赔偿请求是否合理时,首次确认了“代理的必要性、案件难易程度、律师的实际付出”的审查原则。
  该案宣判后,握奇公司代理律师许梅向财新记者表示,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在加大,大方向是推动惩罚性损害赔偿原则的确立,让侵权人意识到侵权行为会受到严厉的惩罚,起到警示作用。至于法院对律师费赔偿请求的支持,“与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加大的大环境有关”。
  为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新一轮司法改革部署在北京、上海、广州三地创设知识产权法院。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成立于2014年11月6日,是全国首家知识产权审判专业机构,集中管辖原由北京各中级法院管辖的知识产权民事及行政案件。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副院长陈锦川表示,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坚持大幅度提升侵权赔偿数额及诉讼合理支出,加重对恶意侵权、重复侵权等严重侵权行为的制裁力度。
  就在握奇公司诉恒宝公司发明专利侵权案宣判前一天,12月7日,中国最高法院对“乔丹”商标系列案件作出终审判决,认定福建乔丹体育股份有限公司对中文商标“乔丹”的注册损害篮球巨星迈克尔•乔丹在先姓名权,违反了《商标法》的相关规定,判令国家工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重新做出裁定。
  “乔丹”商标系列案件延宕四年之久,一审、二审迈克尔•乔丹均败诉。中国最高法院终审予以改判,受到国内外关注。
  财新记者注意到,近期公布的《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对进一步对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提出要求:提高知识产权侵权法定赔偿上限,探索建立对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对情节严重的恶意侵权行为实施惩罚性赔偿,并由侵权人承担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最高法院随后发布的《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确实加强产权司法保护的意见》也提出,按照“司法主导、严格保护、分类施策、比例协调”的基本政策,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 

点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