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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企业技术认定

关于《武汉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三年(2019-2021)行动计划》的起草说明

日期:2021-01-14 字号:

一、起草背景及过程  

  高新技术企业是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重要基础,是调整产业结构的生力军,也是一个地方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指标。近年来,广州、杭州、南京等地在高企培育上力度很大,纷纷出台有力政策予以支持。虽然我市高企总数位列副省级城市第四,但与深圳、广州不是一个量级,与杭州的距离越来越大,与南京的距离越来越小(深圳14418家,广州11794家,杭州3780家,武汉3536家,南京3126家),迫切需要出台有力措施予以加强培育。2018年10月16日,周先旺市长在市科技局调研全市创新发展时明确要求:要大力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力争三年内高新技术企业数量超过6000家。为落实周市长指示要求,11月6日,市委常委、副市长李有祥同志亲自调度,召集市科技局、发改委、财政局、经信局等相关部门和各区,专题研究落实举措,要求市科技局认真研究,提出加快培育高新技术企业的超常规措施。  

  市科技局高度重视,在周市长调研结束后的当晚,立即召集班子成员和相关部门负责人,专题研究落实周市长指示要求,迅速成立文件起草专班。工作专班先后赴广州、长沙、深圳、杭州等城市调研,学习借鉴兄弟城市培育高新技术企业的做法,并在市内召开各类座谈会,征求部分企业和科技服务机构意见。经数易其稿,完成了《武汉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三年(2019-2021)行动计划》初稿。在此基础上,我们又征求了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区意见,共收到意见19条,采纳11条。对于8条没有采纳的意见,我们又主动上门与有关单位沟通,最终达成一致。  

  4月底,《三年行动计划》被列入《武汉市人民政府2019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按市司法局要求,我们又完成了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相关程序,包括风险评估、专家咨询论证、局内合法性审查、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再次征求市直有关部门及各区意见、征求市人大和市政协意见等。7月3日,李有祥副市长召集相关单位专题研究《三年行动计划》,提出了明确要求。经进一步修改完善,形成了今天的送审稿。  

二、文件框架及主要内容  

  《三年行动计划》共分为四部分,分别为指导思想、总体目标、重点任务、保障措施。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着力提升产业创新能力为导向,以持续优化产业结构为重点,以精心培育高新技术企业为抓手,以加快发展高新技术产业为核心,分层分类精准施策,加快形成“孵化一批、培育一批、认定一批、树标一批”的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工作格局。  

  (二)总体目标  

  按照“科技型中小企业—科技型高成长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创新标杆企业”的梯次培育路径,打造一批“规模大、实力强、发展稳、后劲足”的高新技术企业集群。具体包括以下量化指标:  

  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年均增幅14%以上,每年新增市级以上研发机构150家以上,高企科技活动经费支出占营业收入比重达到5.5%,高企发明专利申请量、授权量每年增长15%以上。到2021年,高新技术企业总数实现倍增突破6000户,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24%以上,创新标杆企业总数达到100家。  

  (三)重点任务  

  重点任务包括以下五个方面:  

  一是建立科技型企业基础数据库,全面摸清我市科技型企业家底。  

  二是加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包括构建高新技术企业群体培育机制,加强创新孵化载体建设,推进高新技术企业申报认定等,对新认定和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市级财政分别给予20万元和5万元奖励补贴,同时要求各区财政按照不低于1:1的比例予以配套奖励。  

  三是提升科技型企业创新能力,包括支持企业建立研发机构、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推动企业技术攻关、推广创新产品应用、鼓励企业获得知识产权、支持企业技术改造和创新人才团队建设等。  

  四是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包括构建科技成果转化线上线下服务体系、设立科技成果转化专项等。  

  五是完善科技金融体系建设,包括引导社会资本投资我市科技企业,积极推广科保贷等创新金融产品,抢抓科创板及注册制试点机遇,推动一批科技型企业进入资本市场等。  

  (四)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市科技行政部门全面统筹全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工作,各区、各相关部门合力推进。  

  二是建立考核机制,将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工作核心指标纳入相关部门和各区年度绩效考核内容。  

  三是加大宣传力度,激发企业的创新创业创造热情。  

    

  我们将根据今天会议精神作进一步修改,如无不妥,建议以市人民政府文件印发。  

  以上说明,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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