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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北京冬奥会徽版权工作通知
日期:2017-12-22 字号:大 中 小
版权专项保护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版权局,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重庆市、西藏自治区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
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以下简称北京冬奥会)是我国重要历史节点的重大标志性活动,是展现国家形象、促进国家发展、振奋民族精神的重要契机,对京津冀协同发展有着强有力的牵引作用。北京2022年冬奥会会徽和冬残奥会会徽(以下简称会徽)是北京冬奥会最显著的标识,已由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北京冬奥组委)依法进行了著作权登记。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未经北京冬奥组委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使用会徽。为加强会徽版权保护工作,营造良好冬奥会知识产权环境,保障北京冬奥会的顺利筹办,国家版权局决定从2017年12月16日开始,在全国开展北京2022年冬奥会会徽和冬残奥会会徽版权专项保护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版权专项保护工作,严厉打击侵犯会徽著作权的违法犯罪行为,有效保护北京冬奥组委的合法权益,努力提高社会公众的奥运版权保护意识,营造良好的冬奥会知识产权环境,树立我国保护知识产权国际形象。
二、工作任务
(一)加强日常监管。各级版权行政执法部门要加强对涉会徽版权的日常监管工作,加大执法资源投入,充分利用版权监测平台等技术手段,全方位开展涉会徽版权巡查工作,及时发现侵权线索,第一时间固定证据,组织精干力量依法从快、从严查处。要强化涉会徽侵权投诉举报工作,广泛宣传投诉举报方式,发布举报奖励公告,加大对有效举报的奖励力度。要加强与辖区内大型集贸市场、商品集散地、图书批发市场、著名旅游景点、电子商务平台的沟通联系,推动相关单位主动搜集涉会徽侵权线索并及时向版权行政执法部门举报。
(二)突出工作重点。各级版权行政执法部门要针对会徽发布、特许产品网上试运行、会徽纪念邮票发行及特许经营实体店启动营业等涉会徽重要时间节点,对涉会徽的贵金属及非贵金属制品、丝绸制品、陶瓷制品、文具制品等重点产品进行版权重点监管。各地要在线下确定重点监管对象、监管市场、监管区域,在线上确定重点监管网站、电子商务平台和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APP)商店,深挖案件线索,追本溯源,做到线上线下协同办案,对线上线下违法行为实施全覆盖打击。
(三)大力查办案件。国家版权局将加强与北京冬奥组委的沟通联系,及时受理投诉案件线索并向各地移转。各级版权行政执法部门要确定一批侵犯会徽著作权的重点案件,集中力量、快速查办,依法加大行政处罚力度。对涉嫌构成犯罪的,要根据“两法衔接”机制及时移交公安部门立案,依法加大刑事打击力度,保持对涉奥侵权盗版行为的高压态势。各地对国家版权局转办的案件线索要逐条核查并按期回复。
(四)健全快处机制。各级版权行政执法部门要制定会徽版权保护应急预案,建立应急队伍,健全涉奥版权快速处理机制。要不断完善执法协作办案机制,加强与公安、网信、通信、工商、“扫黄打非”等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健全跨地区案件线索移交、证据材料转送、案件信息共享机制,形成执法监管工作合力,打压违法犯罪分子活动空间。北京、河北作为重点地区,要定期开展联合执法,并加强与各地版权行政执法部门联动,共享案件信息,及时反馈涉会徽版权的授权情况,建立快速鉴定、协查机制。各地查办的重大涉奥案件要及时报国家版权局挂牌督办,国家版权局将会同相关部门对重点案件和转办线索进行跟踪督办。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级版权行政执法部门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充分认识加强冬奥会版权保护的重要意义,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强化对会徽版权专项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工作部署。要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提出明确工作目标、执法计划、监管措施,注重加强监督考核,确保专项保护工作取得实效。
(二)加强业务培训,提升工作效能。为保障会徽版权专项保护工作的顺利实施,国家版权局将于近期组织专题培训活动,就涉奥版权保护相关法律问题进行业务培训,提升涉奥版权执法办案能力。各级版权行政执法部门要在2018年版权执法监管教育培训工作中开设相应课程,坚持以培训为抓手,提升实际办案工作效能。
(三)加大宣传教育,及时报送材料。要通过各类媒体大力宣传普及北京冬奥会版权保护相关法律知识,将涉奥版权保护纳入2018年“4·26”知识产权宣传周宣传重点,增强社会公众奥运版权保护意识。要通过多种形式及时发布侵犯会徽著作权案件信息,特别是加大对大案要案和典型案件的宣传力度,加强对行政处罚案件的信息公开工作。各省版权局及北京、天津、上海、重庆、西藏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要在2018年6月底前向国家版权局报送本次专项保护工作的第一次阶段性总结。遇重要情况、重大案件和阶段性进展随时报送。国家版权局将适时对部分地区开展专项保护工作情况进行督查。
特此通知。
国家版权局办公厅